10月中旬,谢某某母女二人一早来到周口市西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将一封感谢信送到执行局局长来洪森手中,感谢来洪森廉洁执法、秉公执法、不仅维护了法律尊严,而且发挥了教育、感化的法律功能。
原告袁某因车祸受伤,双方因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至本院。冯经法院审理判决,判定由该肇事车辆所投保的某保险公司赔偿原告袁某各项损失共计6万元,判决生效后,原告袁某依然没有得到赔偿,案件进入到执行程序后,来洪森局长急当事人所急,立即做出裁定,火速赶到这家外地保险公司送达并执行,最终该保险公司同意先行支付部分费用给原告治病。考虑到申请人袁某现在因经济原因无法再继续治疗,来洪森局长想尽一切办法,加快办案进度,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终于在短期内将该案全部赔偿款送到原告手中,解决了原告的燃眉之急。
执行过程中,来洪森局长仔细研究案情,向被执行人讲明法律规定、晓之利害,入情入理和朴实诚恳的言语,使被告人幡然悔悟,也使其感受了法律的公正。